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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301317)08月30日在投資者關系平臺上答復了投資者關心的問題。
投資者:證監會充分考慮市場關切,認真研究評估股份減持制度,現就進一步規范相關方減持行為,作出以下要求:上市公司存在破發、破凈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進行現金分紅、累計現金分紅金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凈利潤30%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比照上述要求執行;請問證監會此次要求,對貴公司有何影響!
鑫磊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資者,您好!公司的股份減持行為將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規定進行。感謝您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