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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熱訊:再被罰后二次延期回復年報問詢函 *ST榕泰的投資者可索賠時間段有兩個2023-06-06 20:44:00 | 編輯:admin | 來源:大眾證券報


            【資料圖】

            近日,*ST榕泰(600589)發布《關于延期回復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的公告》,公告稱,公司此前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上交所《關于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鑒于《問詢函》部分問題的回復尚需補充和完善,經向上交所申請,將延期5個交易日提交書面回復。這是*ST榕泰第二次發布延期回復的公告。

            5月12日,*ST榕泰收到上交所年報問詢函,要求ST榕泰關于持續經營能力、關于上期年報保留意見所涉事項在本期消除情況等方面進一步補充披露有關信息。5月27日,*ST榕泰發布了延期回復年報問詢函的公告。

            值得關注的是,此前*ST榕泰因信披違法違規兩次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2021年5月13日,*ST榕泰因信披違規收到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違法的主要事實如下:1、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2、相關報告未按規定披露關聯關系、日常經營性關聯交易;3、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4、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履職相關情況。2023年4月19日,*ST榕泰再次因信披違法違規收到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ST榕泰存在2021年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關聯交易,2021年半年報存在重大遺漏,相關披露存在虛假記載;以及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重大訴訟及進展情況。

            基于以上查明的兩次違法事實,江蘇沁典律師事務所謝保平律師給投資者提供了兩個可索賠時間段,符合以下任意一種情況的投資者均可向*ST榕泰提出索賠:1、2019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20日之間買入*ST榕泰股票,且在2020年5月21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者,訴訟時效截止日為2024年5月10日;2、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間買入*ST榕泰股票,且在2022年5月1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者,訴訟時效截止日為2025年5月1日。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報名登記,依法向公司提起索賠,投資者在獲賠前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此外,*ST榕泰近期公告公司實際控制人被留置并立案調查。5月25日,*ST榕泰公告稱,公司近日從北京森華易騰通信技術有限公司獲悉,其接到北京市順義區監察委員會簽發的《留置通知書》和《立案通知書》,公司實際控制人高大鵬被實施留置并立案調查。

            二級市場方面,自5月25日*ST榕泰曝出實際控制人被留置并立案調查的消息后,公司股價出現連續6個交易日跌停。截至6月6日收盤,*ST榕泰股價報1.81元/股,上漲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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