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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資訊:新亞制程被立案與原控股股東案件相關 或將面臨投資者索賠2023-06-07 08:54:03 | 編輯:admin | 來源:大眾證券報


            【資料圖】

            日前,新亞制程(002388)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因未披露具體原因,市場一度對其猜測不斷。公司股價隨即大幅下跌,最低至6.21元/股,創(chuàng)逾4個月新低。

            6月1日盤后,新亞制程發(fā)布《立案告知書的補充公告》稱,此次立案的原因與此前公司收到的《警示函》有關。

            2022年12月27日,新亞制程收到廣東證監(jiān)局下發(fā)的《關于對新亞電子制程(廣東)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許雷宇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公司原控股股東深圳市新力達電子集團有限公司收到廣東證監(jiān)局下發(fā)的《關于對深圳市新力達電子集團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徐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警示函》)。

            經(jīng)新亞制程查詢了解,本次立案的原因系上述《警示函》下有關公司未按規(guī)定披露公司與原實際控制人徐琦及其關聯(lián)方的非經(jīng)營性資金往來相關事項導致。目前,公司各項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正常開展。

            值得一提的是,據(jù)新亞制程2022年年報披露,公司與原控股股東的相關往來款項及其利息已清償完畢,且新亞制程的實際控制人已發(fā)生變更,公司2023年一季度實現(xiàn)的營業(yè)收入和歸母凈利潤分別增長16.26%和67%,主要財務數(shù)據(jù)向好。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根據(jù)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信息披露義務人信息披露虛假陳述,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目前,初步判斷新亞制程的索賠條件為,于2019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26日期間買入該股票,并在2022年12月26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具體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掃碼報名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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