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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實發展(600748)于1月16日盤后發布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證監會出具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對公司立案調查。投資者需注意投資風險。
鑒于上實發展已經被立案調查,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認為,凡于2017年3月29日至2022年1月11日期間買入上實發展股票,并在2022年1月12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參與索賠預征集。律師或將在證監會調查結果公布后,進一步明確索賠時間段。
目前暫不清楚上實發展具體因何事項遭證監會立案調查,但據公告顯示,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因信披問題收到了證監會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證監會查明,上實發展存在未及時披露重大事項;未及時披露訂立重大合同;虛增營業收入及營業利潤的違規事項。
其中,上實發展涉及的虛增營業收入及營業利潤的違規事項源于其子公司上實龍創。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實龍創未經審計的應收類款項合計約為人民幣26.15億元,其中部分業務涉及融資性貿易,該類業務所涉及的應收類賬款可能存在不可收回的風險。經查,上實發展對于前述應收類款項存在不可收回風險的情況應該不晚于2021年12月15日就已知悉,但公司直至2022年1月12日才披露重大風險提示公告。
此外,由于上實龍創開展業務過程中存在通過虛構交易的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及營業利潤的情形,導致上實發展相關年度定期報告信息披露存在不真實、不準確的情形。上實發展于2022年3月31日發布的《關于會計差錯更正事項公告》,首次對上實龍創虛構交易的情況進行了披露。
劉鵬律師表示,若因上實發展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而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公司應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目前,投資者訴上實發展證券虛假陳述案已啟動,訴訟索賠事宜不影響投資者股票交易和持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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