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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發展改革委:
報來《銀川市發展改革委關于申請核定寧夏寶豐集團紅四煤業有限公司紅四煤礦生產能力的請示》(銀發改發〔2023〕96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按照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部際協調機制《關于抓緊組織開展煤礦產能核定工作的通知》,紅四煤礦基本具備安全核增產能條件,同意開展生產能力核定工作。根據《關于印發煤礦生產能力管理辦法和核定標準的通知》(應急〔2021〕30號)的有關規定,我委會同自治區相關部門、有關專家對紅四煤礦進行了現場核查,根據現場核查情況,同意紅四煤礦生產能力由240萬噸/年核增至300萬噸/年。
二、請你委督促紅四煤礦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批復的生產能力,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均衡組織生產,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三、請你委督促企業加快辦理環評、產能置換等相關手續,嚴格兌現相關承諾,依法依規釋放產能。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2023年5月31日